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推进“互联网+第四方物流”供销集配体系标准化规范化品牌化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经省政府同意,已正式印发。目标到2023年,全省供销集配体系联网成型,各县(市、区)建有标准化供销集配中心,乡镇供销集配站点覆盖率达100%、村级供销集配网点覆盖率达60%以上;到2025年,全省供销集配体系更加健全、服务功能更加完善,村级供销集配网点覆盖率达100%。
同时,《实施意见》明确,供销集配体系建设列入全省乡村振兴年度考核内容,由市、县(区)政府统筹规划,有关部门协调指导,供销合作社组织实施。各市、县(区)政府要认真研究部署,明确工作责任,加强跟踪指导,扎实推动落实,确保工作取得实效。简单来说,买方是第一方、卖方是第二方、物流企业是第三方,提供县域乡村末端配送服务的就是第四方物流。“互联网+第四方物流”供销集配体系建设,是县域商贸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对服务农民生产生活、激活农村消费潜力、促进乡村振兴具有重要作用。
通过改造乡镇基层供销合作社传统经营服务网点和老旧资产,联合有意愿的乡镇超市、农村便利店、农村e邮、益农信息社等服务设施,制定统一管理标准、使用统一服务标识,广泛布设标准化的乡(镇)村(社区)集配站点。推动快递自动提货柜进村组和居民社区。
力争降低县域乡村末端寄递成本20%以上,减少城乡商品流通和居民寄递费用15%以上,使广大群众得到更多实惠。
力争县域内上行揽件入库和下行配送到户不超过12小时,让城乡居民享受到更加高效的寄递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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