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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红”食品存食安隐患 让人怎么信,如何管?
时间:2018-07-12  来源:管理员
近日,有媒体在市场购买20款“网红”奶茶共40杯,送至专业检验室进行咖啡因、总糖分、脂肪和反式脂肪酸的成分检验。结果显示,20款奶茶中14款宣称“无糖”的奶茶均检出糖分,每杯奶茶的总糖含量范围为4.45—24.5g,平均含量达到14.8g。根据GB 2805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中规定营养成分糖的“0”界限值应为≤0.5g/100g,即宣称“无糖”的产品糖含量应≤0.5g/100g。几乎是在同时,香港明星谢霆锋出品的一款“锋味曲奇”被香港食物安全中心检测到糖分超出标示近5倍,目前该中心正追查有关产品来源及分销情况,并呼吁有关商户将受影响产品停售及下架。对此,谢霆锋发声明回应称,“绝非食品安全问题,确认安全才推出市场,已将有关食品样本交由另一化验所重新进行检验,暂将该食品下架。”在市场不断监管下,网红食品依旧问题不少,不禁让人疑惑,消费者还能不能放心选购自带社交与话题属性的“网红”们了?
  问题“网红”频频被曝光
  “新鲜水果并不新鲜、网红饮料可能比刷锅水还脏”,今年5月北京电视台记者卧底网红饮品店的视频在网络上流传,其中揭露的“新鲜”饮品内幕令人震惊。类似负面新闻还有去年上海市消委会组织门店奶茶比较试验:“一杯网红奶茶=13块方糖4杯咖啡”,在当时也引起不少消费者担心。早在去年,位于浙江杭州的某品牌网红奶茶店因为无法出示营业执照以及食品经营许可证被查封。
  暑期来临之际,据媒体报道,一些受年轻人欢迎的“网红”吃喝玩层出不穷。“冒烟冰淇淋”“发光饮料”等“网红”商品更是受到孩子们的追捧,在实体店和网店都很热销。媒体调查发现,虽然“网红”商品价格不菲销量惊人,却存在安全风险,一些商品还属于三无产品。而被曝光含糖量超标的网红奶茶,也存在脂肪含量高、容易摄入过多反式脂肪酸等问题。
  在此之前,“网红”面包店被举报长期使用过期面粉;“网红”餐厅门店遭消费者集中投诉,在食品样品中检出沙门氏菌……各类网红不断“东窗事发”,有消费者专门为其赋诗:“名声远在外,吃完肚子坏。质量不走心,虽红亦淘汰。”不少“网红”餐饮店在走红后,往往快速扩张,甚至“超负荷经营”,这给质量把控带来不小挑战。
  “网红”食品存在先天不足
  针对市售奶茶糖含量超标问题,业内人士分析认为,送检的样品都没有配料表和标签,部分商家在不确定原料是否含糖的情况下,可能由于没有充分考虑技术因素或是对“无糖”和“不加糖”的概念未能明确区分,没有充分考虑原辅料是否含糖等原因导致作出过于简单的产品描述。在部分消费者看来,网红食品问题频出的原因不是因为网红食品问题多,而是监管力度不够,所以成效低。“不是网红食品出问题了,而是出问题的产品成了网红。”有消费者表示。“网红”食品在营销、外形、口味等方面花样不断翻新,适应了餐饮行业热点快速转换的特点。但这些“网红”在技术上创新不足,“尝鲜餐饮”未来能否持续发展有待观察。
  科信食品安全与营养信息交流中心副主任钟凯认为, “红”既带来红利,也是高危信号。“网红”食品借助资本助推,其规模扩张速度超出想像,而规模扩张也会将问题放大。食品安全管理是系统工程,是在不断的查漏补缺中完善,本来就不存在完美的体系,简单的复制粘贴肯定不能解决所有问题,聘请几个专业人员也不是关键。运用HACCP、GMP等管理工具,建立适合自己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是“网红”食品长远发展的必由之路。
  食品产业分析师朱丹蓬表示,“网红”基本是新企业,运作链与供应链尚不成熟,企业通常愿意将重心放在营销端,但对生产端的食品安全缺乏足够重视,这导致食品安全隐患重重。
  “网红”食品不能游离于监管体系之外
  钟凯表示,有些“网红食品”、保健食品利用互联网平台销售,游离于现有监管体系之外。尽管互联网平台也是食品违法违规行为的受害者,但从消费者的角度来看,平台应该肩负更大的社会责任,同时消费者权益受损时应当负连带责任。对“网红食品”的监管手段应当创新,落实互联网平台主体责任,强化社会治理,对大案要案从重从速处理,对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对打擦边球行为进行警告。
  为加强网售食品监管,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017年11月发布的《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于今年1月1日正式施行。《办法》要求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具有实体经营门店并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按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主体业态、经营项目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超范围经营。针对“网红”饮品问题频发现象,今年5月,北京市食药监局首次采取不事先透露监管人员身份的“神秘买家”抽检方式,抽检重点为网上自制饮品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情况,包括有无超范围、超限量添加人工合成色素、甜味剂、防腐剂等问题,抽检的重点对象是网上连锁餐饮企业加工销售的自制饮品和销售量较大的“网红”饮品。6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文要求各地加强现制现售奶茶、果蔬汁监督管理,保证食品安全。市场监管总局在《关于加强现制现售奶茶果蔬汁监督管理的通知》中指出,“网红奶茶”“网红果汁”等饮品吸引广大消费者购买饮用,但部分饮品店使用过期原料、卫生条件差、虚假宣传等问题较为突出,存在食品安全隐患。《通知》要求,禁止使用腐败变质的水果、蔬菜以及超过保质期的果酱、糖浆等原辅料加工制作饮品;奶茶、果蔬汁等饮品的公示信息和广告宣传内容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存在虚假内容;产品宣传中使用“无糖”“低脂”“鲜奶”“现切水果”等内容的,要与实际相符。对监督检查中多次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经营者,要从严从重处罚,并将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增加日常监督检查频次。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还提醒消费者,购买奶茶、果蔬汁等饮品前,先查看经营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饮品品质信息和经营场所卫生状况等,不要购买饮用无证饮品店制售的饮品。专业人士也提醒消费者,食品类商品需要认清食品饮品的原料等成分,更要考虑食用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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